自我市决定对市区交通秩序开展大整治之日起,不断有市民致电“图读湛江”编辑部,了解国家对电动车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怎样的电动车才能使用、是否不合格的电动车上路即被没收等等。为此,在首日市区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跟踪采访中,笔者随机问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许振兴副支队长,他介绍到:
□ 市里了解到一部分市民拥有电动车,源于此,市区交通秩序开展大整治之初对驾驶不合格电动车的驾驶人员均实行“劝导为主”的措施,即暂不扣车,先行教育,使市民了解什么样的电动车才能上路,不再驾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 使用电池作动力、有脚踏、时速不超过20公里、车重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才能上路。
□ 电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走,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
□ 电动车不能载人。
□ 电动车驾驶者必须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 目前有一部分电动车的马力时速不仅不止20公里,而是达到了70公里以上。这些电动车不允许上路,查到一辆没收一辆。
□ 平时总有电动车驾驶者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驶上机动车道。这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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